保財經中心/台北報導 - 2012年03月20日 14:03

金融理財案件爭議層出不窮,常有老年人被理專遊說購買投資型保單,而導至退休金大筆虧損情況。遇到理專不當推銷,銀行專家提醒可用三招自保,包括「錄音證明自己不想要這類商品」、「確認投資風險告知」、最後是「投資前先做評估,不要衝動投入」。壽險業者表示,投資型保單費用計算方式不盡相同,民眾投保前應多加注意。

銀行局局長桂先農指出,目前金融法規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十分詳盡,同時也有「KYC」 (Know Your Costumer ,瞭解客戶)的要求,理專須據實處理,依法行事,民眾在投資前如果可以瞭解相關法規,或是向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諮詢,較不會有爭議。

金管會則提醒國人,投保投資型保單時,投保前可先到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網站建置「投資型保險商品核保及銷售規範專區」查詢,瞭解各公司投資型保險商品費用收取標準、適用條件及核保、保全作業規定。

壽險業務專家表示,一般而言, 投資型保險商品若是由保戶自行選擇投資標的,收取的費用應包含前置費用(如:保費費用)、保單相關費用(如:保單管理費、保險成本)、投資相關費用(如: 投資標的申購手續費、贖回及轉換費用)與後置費用(如:解約、部分提領費用)等項目,範圍很廣。民眾於投保前務必詳細瞭解其意涵及商品收費架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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