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報稅季該如何運用保險費扣除額呢?今天就來跟大家分享這則新聞~

記者顏真真/台北報導
又到報稅季,因應國內物價上漲,102年度綜合所得稅免稅額、各項扣除額、課稅級距金額及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額都調高,今年報稅可適用,而且除了稅額試算書上會有所得資料外,也可利用電子憑證上網或至國稅局臨櫃查詢,在了解今年報稅相關規定的變動後,再選擇對自己較有利的報稅方式。此外,台灣保險覆蓋率居全球之冠,平均每人有2張以上保單,壽險業建議已購買保險的民眾,可善加運用保險費列舉扣除額,並留意7大注意事項。

中國人壽行銷企劃部資深協理蘇錦隆表示,首先,當年度申報綜合所得稅採「列舉扣除額」者才可適用。申報綜合所得稅時,在扣除額部分,可採標準扣除額或列舉扣除額兩種,若想將保險費支出列為扣除額,需採「列舉扣除額」者才可適用,建議民眾可先試算採取何種方式的扣除額是對自己最有利的。

第二則是保險費不限於人壽保險,旅平險、學生平安保險、自費團險皆可。民眾若因出遊、商務出差而購買的旅平險、意外險,皆算是人身保險,只要檢附證明,皆可計入列舉扣除額;另外每月自費投保團體保險的民眾,記得要索取繳費證明,一樣可計入列舉扣除額度內。但汽車險、住宅火險等財產保險則不適用。
第三為每人每年保險可列舉扣除數額以新台幣2萬4000元為上限,但全民健保保費支出則不在此限。依據所得稅法規定,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、勞工保險、國民年金保險及軍、公、教保險的保險費,每人每年有2萬4000元的扣除額,未達前述列舉扣除額者以實際支出額核實認列。一個4口之家為例,每年就有9萬6000元的保險費列舉扣除額。另外,全民健康保險的保險費則可全數扣除,不受金額限制。

第四是保險費繳納證明中,「要保人」及「被保險人」必須在同一申報戶內。即使是直系血親,但若子女已成年並自行報稅,以子女當被保險人、父母為要保人的保單,無法列舉扣除。但要保人若更改為子女時,因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皆為同一人,可在子女自己的申報戶中列舉扣除。
第五為限「納稅義務人本人」、「配偶」及受扶養「直系親屬」為被保險人的保險。若非受扶養直系親屬,納稅義務人就算幫其他親屬買保險,如手足、叔侄輩等,皆無法認列列舉扣除額。

第六則可利用贈與稅220萬免稅額度,為子女規劃人生第一桶金。蘇錦隆指出,贈與稅是以「贈與人」「同一年度」的贈與金額為計算基礎。因此,「贈與人」在同一年度內贈與金額合計在220萬元以內,就可免納贈與稅。因贈與稅的免稅額是以「每年每人」為計算基礎,故夫妻兩人要贈與財物予子女時,如果分別從自己的帳戶各匯款220萬元,則每年夫妻兩人總計可有440萬元贈與稅免稅額度。由於子女大學畢業後不論選擇繼續出國進修,或進入職場,都將會面臨結婚、創業甚至購屋的需求,皆需一筆資金可供運用。蘇錦隆建議,父母可利用每年贈與稅的免稅額度,讓子女提早瞭解保障規劃與資產配置的重要性。

最後別忘了利用報稅整理保單時,一併做好保單健檢。蘇錦隆提醒民眾,在準備報稅資料整理保單的同時,也可替自己做個「年中保單健檢」, 尤其是在過去一年裡結婚、生子、轉換工作、職等薪資異動或購屋換屋的人,則應該將生活中的改變因素一併考量進全家人的保險保障裡,做好完整的家庭風險規劃,但也需特別注意,列舉扣除額是依據入帳日開始計算,因此今年投保的保單,保費要到明年才能夠扣除,這點請民眾投保前千萬要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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